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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录摘抄

  1. 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

  2. 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

  3. 当友爱蔚然成风的时候,法律也就可以告废除了。

  4. 如果我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是好法律。这样的法律可以抑恶扬善。

  5. 陛下虽在万人之上,却在上帝和法律之下。

  6. 后来的特别法变通先前的一般法。

  7.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8. 在用语中不存在模糊性时,不得允许探索用语的意图。

  9. 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10.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11. 如同人们一般所理解的一样,法律行为是对特定法律秩序中所有事实要件的抽象,其中主要是那种不违法的行为,同时也不是法律交易的行为,这类行为也要产生法律上的后果。这种根据法律规定而导致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就是法律行为。

  12. 不确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难,极度的确定性反而有损确定性。

  13. 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禁止他行使自己的权利。

  14. 法制不是法学家的产物,而是人们的社会生活的产物,所有的法律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律师、立法者、执法者,在这过程中都起作用,但是司法活动说到底主要不是一个理论论证过程,而是一种职业判断。从这个意义上,我要说,一个民族的社会创造了法制,而法学家创造的仅仅是关于法制的理论。

  15. 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16. 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

  17. 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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