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经典语录精选
战鼓一响,法律无声。
再严厉的法律也不能使浪子回头,挥霍者节俭,酒鬼清醒。
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凡事都有规矩。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法律应当能被所有人理解。
善法遵从民-意,恶法忤逆民-意。
没有耕耘,没有收获。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我们作为人而有权拥有的平等是环境平等,而不是个人平等。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即使判决并没有准确的判定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争端各方只要确信他们受到了公正的对待,他们也会自愿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
法律的生命在于其实施。因而迫切需要对这样使大量立法和司法解释有效而进行认真的科学研究。
法律旨在防止强势者为所欲为。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救济走在权利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利。